第二課 創1:26~1:28 人具有上帝的形象(Imago Dei)
一、人具有上帝的形像:
(一)傳統基督教的「人觀」,偏向人是「罪人」-強調其陰暗面,忽略了上帝造人的美善面.令人感到希伯來-基督宗教對人性的貶抑,受人文主義所詬病.
(二)其實,聖經中的「人觀」是先強調人的美善面,以及人所具有特殊的價值與地位.
1.上帝創造萬物及人類之別:
A.上帝創造萬物,好像遊戲,毫不費力把它們一個個由虛無中呼喚出來;但創造人時,上帝先作一番反省(「我們…要造人」),這是深切的關懷和疼愛,正如詩篇第8篇所敘述的:(人對上帝的至愛與提拔,感到驚訝與讚嘆)
「人算什麼?祢竟顧念他!
世人算什麼?祢竟眷顧他!
祢叫他比上帝微小一點,
並賜他尊貴榮耀之冠冕。」(詩8:4-5)
B.人在最後受造,又具有上帝的形象(蓋有上帝形象的印章),人是宇宙創造的巔峰,整個受造界藉著人有了系統,有了方向,藉著人觀所地向造物主唱感恩歌,萬物交給人享用、管理,去代表上帝掌權。
2.上帝看萬物是好的,但造完人以後,萬事萬物都齊備了,就說「甚好!」(1:31)(好極了!有人去管理、使用)。人類是他在地上的代理。
二.人具有上帝形象的意義/人生的意義/生命的目的:
(一)、反應上帝的榮美:
1. 榮耀上帝---上帝的虛榮?或人的本分?
2. 上帝是主(自由意志&全體性抉擇責任;危機與轉機),聖潔(道德/良知/良能/分別善惡),愛(分享/交通/施予的本能&需求),創造主(創造的
能力/理性認知)。
(二)、代表上帝的權柄:
1. 權柄的受託:人是管家(信託者/經理人),代表上主,管理地球及萬物。VS(人本主義)。
2. 科學的可能:宇宙非神聖化,人可以分析,計畫掌控,操作。研究;VS宇宙神聖化(泛神論)。
3. 職業的神聖:vocation(職業/voice聲音)&calling(天職/志業)VS(宿命與業力)。
4. 生態的保育:永續經營的精神,資源共享VS污染破壞。
(三)、人類的平等平權:
打破君王神話:中國皇帝、日本天皇、埃及法老、巴比倫王……君權神授。
a.天主經/主禱文:我們在天上的父。
b.尼爾布的名言:人具有上帝的形像,所以民主是可能的;人是靠人,所以民主是必須的。
c.孔子名言的的反思: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-﹥民可使,由之;不可使,知之。-﹥民可,使由之;不可,使知之。
打破祭祖神話:
a. 姬旦的宗法制度:天子-﹥祭天;諸侯-﹥郊祀山川;人子(黎首)-﹥祭祖。
b.台灣民間信仰的祭儀與象徵:生-﹥熟;全牲-﹥半牲-﹥切片;門內門外。
c.基督徒「慎終追遠」;敬祖之信念。
人權的主體性:人向上主負責。
a.自決的基礎-選擇與責任。 b.創制複決的基礎-憲政的基礎。
c.台灣實況的省思。
(四)、男女的平等權:
打破男尊女卑的神話:
a.男女皆有上主的形像,受託管理世界vs男主外,女主內;男數理,女文史。
b.男與女均平等,一樣的美好,在上帝看為「美好」。性別是上帝造的,上帝所造的「甚好」。
c.男女應具有「我與你的關係」-互為主體,尊重、共融、合作,共同承擔管理世界之權責。
基督宗教在女權上之貢獻:
a.收養「女棄嬰」-生命權。
b.成立「天足會」-自主權。
c.設立「女校」-長榮女中、中西書院、金陵女子大學(知識權)。
d.建立女子經濟政治權vs小媳婦。
* 新三從四德
(五)、婚姻的神聖:
男女婚姻內「性交」是好的,而且很好,是上主的命令:
a.打破了摩尼教(新柏拉圖主義)的二元論:人的肉身、肉慾是惡的,只有靈魂、精神是好的。
b.打破了中世紀靈修的苦修禁慾主義:身體vs肉身(the sinful nature),堅強意志&節制vs放縱與濫情。
婚姻是互為主體性:共同承擔、參與(所以丈夫不可幫忙作家事)、分享(性的愉悅)、分擔(心靈的傷痛)。
生育(procreation):代造
a.生育是上帝的命令,帶著福份-bless(賜福、祝福、稱頌)。
b.兒女只不過是託管的「產業」、「勇士手中的箭」(要射出去,成全)。
(六)、生命的尊貴與神聖性:
人的生命的不可替代性,不可能與其他物品換取(死刑的省思)。
人的生命的神聖性,比全世界還大(物化的省思:商品化)。
人的生命是尊貴的,不可加以侵犯(奴化的省思:操控、侵犯)。
人的生命是獨特的,不容加以比較(量化的省思:比較、貶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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