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15日 星期一

第四週課程綱要

第四課 原罪-創世紀第3章

一、文學考查
1.創3與創2一樣,都是雅威典作品,依據3:20屬於乙故事,與甲故事相比,創3:1~24人在伊甸園外,離上主很遠。
1st 幕(3:1~7):試探與失足-原罪的真義
A.樂園背景:伊甸園一人做抉擇的地方(創2:8,9,16,17)
B.人受試探:蛇與女人的對話(創3:1-5)-「你們如上帝一樣知道善惡」。
C.背叛行動:吃禁果(創3:6-7)
2nd 幕(3:8~13):上主的審訊和判決(干預),人的回應-罪的本質
A.擬人手法:散步同行(創3:8~9)
B.人的躲藏:恐懼退縮(創3:10)
C.審訊認罪:推諉逃避(創3:11-13)
3rd 幕(3:14~19):6項溯源故事(蛇、女人、男人)-罪惡的有限性(象徵性的神學意義)
A.蛇的溯源故事:用肚爬行/吃土/與人爭戰(3個)
B.女人的溯源故事:生產痛苦/親密痛苦(2個)
C.男人的溯源故事:工作痛苦
4th 幕(3:20-24):上主公義的彰顯,人被趕出樂園-罪的後果(人類團体在上帝之外)
A.亞當給妻子取名夏娃(眾生之母)創3:20vs創2:23(可見是獨立故事)
B.上主賜皮衣遮羞(3:21)
C.逐出樂園(3:22-24)
*每個故事分成4幕劇呈現,以第4幕為最高潮(壓軸戲)
2.這是古典東方的寓言故事,以戲劇及圖畫的方式,寫出的溯源故事體,把人類內心的掙扎(以人與蛇、人與上主的對話呈現),象徵人類如何走向墮落,以及上主如何拯救。我們的詮釋,必須透過文字的外衣來把握其中的精義(宗教心理、社會的意義)。
3.伊甸園故事的寫作目標—以色列神學家的溯源思路(人心的不安)與上主之靈的引導及光照
A.苦難(疾病、不幸與死亡)與罪惡(悲慘、殘缺、痛苦的世界)的懸謎,與至善的上帝如何相稱?世上的惡&痛苦是否出自上帝?
 B.上帝用人內心的不安(不滿)為起點,慢慢啟示原始世界的景況;所以這是智慧性的默想,非歷史性的材料;其寫作目的並非學術報告,而是宣講救恩。
二、神學深度省思:
1.伊甸園的意義—以圖像及象徵的文學筆法
A.伊甸園是上帝與的居所,這園林是上主親手種植的(創2:8);祂住在那裏,在涼風襲襲時散步(創3:8)。就人而言,樂園無非是上帝的臨在,上帝的大能和愛情的詩境化,擬人化,使人可以覺察,可以捉摸!這是一種仰慕和憧憬。
B.伊甸園也是上帝與人同在的住所,上帝把人看作自家人,和他交談,向他輸愛。上帝近在咫尺,與人同行、散步。人在上帝的家裏受到尊重,享有內心的幸福。
C.伊甸園也是人做抉擇的地方
a.園當中的樹(創2:9與3:3)-生命樹or分別善惡樹?上帝的主權(命令)與人自由意志的抉擇。
b.禁制的命令—要人抉擇生命,而非知識(以自己為主導、支配)
*創2:9為創了「人的罪」做了伏筆,以描述人內心的掙扎。
  人罪惡的根源是人不願抉擇以上帝為生命(常處於上帝的引導),而要當一個萬能的天才(善惡由自己定奪—道德倫理的相對主義)。
*生命樹及知善惡樹都象徵著人類始祖必須做的抉擇。人既有上主的形象,也反映上主的崇高自由,這是一種榮耀/機會,也是一種危險/危機,人可以自由行動,也可能濫用自由來反對上帝及上帝所定的秩序。
  人的抉擇在他內心的天人交戰,這一抉擇在內心完成,外在行動—吃禁果只是內心已完成的叛變之結果。
2.蛇與女人的對話:試探的本質
 A.蛇在迦南神話是生命、繁殖、智慧的象徵vs上帝所造的動物而已,戳穿其神話,但成為一切邪神撒旦的象徵,在啟示錄對於蛇位格化的描述(啟12:9,20:2)
 B.蛇對女人試探:象徵著人內心的掙扎和抉擇
 a.上帝豈是真說(3:1)—牠稱上主為上帝(厄羅亨),不稱雅威(真神,有無上的主權)
 b.不一定死(3:4)—你們決不會死
 c.你們便如上帝能知善惡(3:5)—you shall be God,善惡由你們定奪—成為萬能天才
 C.女人犯罪的根由:
 a.好好吃(肉身的貪欲)、好好看(眼目的情慾)、智慧(今生的驕傲)
 b.未吃禁果之前已經有「智慧」--美感(眼目)、品味(口感)、智慧(分辨力),所以吃禁果(原罪)的癥結,在於“you shall be God!”人想扮演上帝,不守自己的本位,想掌控一切,卻失去一切。
  D.吃的結果(3:7):眼睛明亮,以無花果樹葉遮羞。
「狡猾/明智:創3:1」(ARUM),而「露體:創2:25,3:7」(ARIM)—蛇是無毛的,全身滑溜溜的,如裸體一般;魔鬼的狡猾無非是一種殘酷的赤裸(暴露),而人企圖從魔鬼那裏學「智慧」(創3:6)來「像似上帝」(創3:5)(原罪的最大特點是驕傲、不信、高估自己、抗拒命令、妄想得超人智慧),反倒覺察出來,結果反被剝奪一空,只剩下赤裸裸的身子站在上帝和自己面前,只好以自己的辦法遮羞(無花果樹葉子,是對罪的間接說法;羞恥無非是一種內部的分裂,要作一件事,又不好意思去做)
人若沒有「外在」魔鬼的挑唆,單獨自己不致明目張膽地違背上主的命令。事實上人與魔鬼的對話,可能只是一塲內心的爭戰。聖經作者把這塲不可見的戰爭,依古代東方人的習慣,用編劇或作畫的手法,寫成蛇與女人的對談。
3.上帝的審訊和判決-罪的本質3:8-13
A.擬人法的上帝-
a.「在公園行走」-表明上帝急忙跑來跑去(希伯來文動詞)尋找人。雅威典的上帝是一位溫和的上帝,人犯了罪,並未馬上咒罵,卻因不見人便急忙尋找,並要與之交談。人的困難在那裏,上帝就在那裏。VS第ㄧ篇的上帝是超越的、奧秘的、不可見的,可怕的上帝。
b.其深義為:上帝道成了肉身(降生成人),祂的名字為「以馬內利」(上帝與我們同在),祂在聖地跑過來跑過去,積極地尋找拯救罪人,醫治病人,祂正為此而來的。
B.關係性的罪惡-
a.罪惡不是受造物,而是位際性的往來,位格與位格間產生愛(熱情)或恨(冷漠)。上帝命令,人不聽從(以意志來反叛),人犯了罪,也因此無法體會到上帝的愛,人自己的罪,特別是上帝的救恩,人的自由意志是最尊貴的恩賜,是一切美善與道德的根基,而誤用這恩賜就是罪。
b.罪在人與神的關係上-躲避上帝(3:9,但不肯認罪說:「我犯了罪,我怕!」),怪罪上帝(3:12)「祢所賜給我,與我同居的女人」,希伯來文強調「祢」即上帝,指出他們的罪,上帝應為此悲慘局面負責任。
c.罪在人際關係上─互相指責﹙3:12﹚,推諉卸責﹙3:13﹚人自以為清白,把罪過往旁人推,亞當往夏娃推,夏娃往蛇身上推。人與人之間本應共融互愛,共同承擔責任,互尊共榮的。
﹡罪是關係的破壞,原罪是指已破壞﹙斷絕﹚的關係,無法傳承下來,正如「不孕症」不會遺傳了。原罪是指人性如墮落以及普遍的現象﹙事實﹚。
4.六項溯源故事,罪惡的性質─「有限性」﹙3:14-9﹚
A.六項溯源故事,其文學體裁非歷史性的﹙即當時有人記錄、報導﹚,只是一種比喻、默想,以故事具體地表達抽象的意念,在上主以外,在伊甸園外﹙與上主隔絕之後﹚,人因著罪惡,而成為「有限性」,因為上主的愛是「無限的生命」﹙與上主共享愛情時,生命是無限的﹚,但罪罰是「有限的生命」。﹙因為罪惡中斷了生命與愛情,而有了各種限制﹚
B.蛇的有限性:創3:15「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,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,也要彼此為仇;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,你要傷他的腳跟」其更深的意義。
a.根據新約使徒約翰的福音與書信,兩次引用本節:
「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,你們父的私慾,你們偏要行;他從起初是殺人的,不守真理;因他心裡沒有真理,他說謊是出於自己,因他本來是說謊的,也是說謊之人的父」﹙約8:44﹚
「犯罪的是屬魔鬼,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。上帝的兒子顯現出來,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。」﹙約壹3:8﹚
b.女人的後裔,根據聖保羅使徒在加拉太書的引申。
「及至時候滿足,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」﹙加4:4-5﹚
﹡女人的後裔﹙個人性的主耶穌﹚,踐踏不人性的魔鬼的頭。
C.女人的有限性﹙痛苦﹚:創3:16的深義
a.懷胎的苦楚:生產的危險﹙進鬼門關一趟﹚,子女存留的痛苦﹙提前2:15﹚,能生子女身體不能生子女的心之痛苦﹙提前5:3﹚。
b.戀慕丈夫,受丈夫管轄:親密﹙戀慕﹚與獨立﹙主體性﹚的矛盾與危機。
獨立:有主體性,受到尊重、接納、信任、有選擇性,甘心樂意
不獨立:沒主體性,受到操控、排斥、剥削,沒選擇權,被束縛
親密:聆聽、欣賞、稱揚、共享、分擔、互助、溝通,以言語、肢體語之表達祝福。
不親密:冷漠、攻擊、批評、不肯定、不祝福、不接納。

﹡女人被禁錮在家庭﹙親子與夫妻﹚的苦楚,在中國文化上尤其明顯之─不孝有三,無後為大;女子無才便是德;三從四德;出妻有條,納妻無罪。
﹡耶穌來提升女人的地位、自尊;承擔女人的痛苦,醫治其病痛,給予責任及使命。
D.男人的有限性﹙痛苦﹚:
a.男人失去其主體性―夏娃吃禁果,請問亞當在那裡?為何女人給吃他就「必須」吃?推諉給女人。
b.環境(生態)成為咒詛─「地」成為咒詛,長出荊棘和蒺藜來→耶穌戴荊棘冠冕。
c.工作成為苦役―從尊榮變成無止盡的勞役→在主裡的勞苦不是枉然﹙信、望、愛﹚
d.生命的有限性―歸土成為宿命﹙死亡的出路﹚→在基督裡的永生
﹡聖保羅在羅6:23,以平行對你法,說明。
「因為罪(惡)工價(薪俸),乃是死(亡),
惟有上帝的恩賜(白白賜與)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,乃是永生」
罪惡與上帝相對,工價(勞務/薪資所得,人應得的酬勞)與恩賜(上帝白白的賜與)相對;死亡(指在基督耶穌之外的永死,失去救恩的死亡,不是指肉身的死亡)與永生相對。
﹡人工作很辛苦,需要休息,但一般的休息是短暫的,過後仍要辛苦工作;需要真正的安息(心靈上/身體上)與安慰(更新得力)。死亡可以說是人的「有限性」之象徵,是人困苦的一部份。
5.上主公義(恩慈)的彰顯―人被趕出伊甸園(3:20-24)
A.亞當給妻子取名,因為她是眾生之母(3:20)
與創2:23比較,亞當沒必要再起名,可知本質是獨立的故事編在一起(乙故事)。
「夏娃」為眾生之母―強調人雖犯了罪,被上帝審判(3:18-19),人失去永遠的生命(死亡的眞義),但人仍然有肉身的生命,給人機會「因悔改/歸信」得「永生」。
B.製造皮衣(3:21)―上主如裁縫師
上主以慈愛的外衣掩蓋人的罪,因為「邪惡在那裡越多,恩典也在那裡越格外豐富」(羅5:20)。就聖保羅的基督論,主耶穌成為人的上主之外衣(披戴基督,弗4:20-24)
C.逐出樂園(3:22-24)
上主的恩賜,不讓人帶罪吃生命樹,以免永遠在罪惡中活著;人被趕出樂園,上主仍安排在園子之外耕種,表明人在園外不要失望,仍必須工作,仍有意義和盼望―等候上主的恩賜。
﹡人被逐出樂園(代表上主的臨在),失樂園是否就逍遙於上主的臨在之外?無所不在的上主也在伊甸園外(詩139:7描寫很生動)。但人在犯罪之後已不覺上主是他的平安福樂,並不斷和上主所定的秩序衝突磨擦,這是失樂園的意思。
﹡在人的墮落與失樂園之敘述中,人選擇了自己的命運,上主就讓人這樣不幸下去嗎?在原罪的敘述中,仍然有一股神秘的暗示,放出了一道生命的曙光,就是創3:15(稱為原始福音),如果再比較耶穌的救恩,就更顯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