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26日 星期一

第十一課-上帝的愛

各位同學,大家好:

在第十一課的課程中,陳啟峰牧師將邀請希臘東正教教會的李亮神父,在課堂上演講, 講題是「上帝的愛」,全程以英文演講,中文翻譯,內容精彩,請不要錯過!

作業方面,請同學繳交第九課的備課作業和第十課的複習資料,如有問題,歡迎同學至校牧室詢問牧師,或撥分機5032〈陳牧師〉~5031〈郭助教〉,謝謝。

校牧室 敬啟

2007年11月20日 星期二

第十課 合上主心意的王-大衛

第十課 合上主心意的王-大衛

一、大衛的興起(撒母耳記上)
1.在伯利恆受膏 16:1-13(上主揀選)-受膏者
1st 次呼召-上主純粹的慈愛與美善-牧者(詩78:70-72)
2.蒙掃羅王選召 16:14-23(君王揀選)-醫治者
2nd次呼召-專業能力+個人努力(音樂家+侍衛官)
3.殺巨人歌利亞 17:1~18:5(個人勇氣)-挑戰者
3rd次呼召-個人冒險+上主幫助(冒險家+倚靠者)
A.巨人歌利亞的挑戰 17:1-11(面對危機)
B大衛探訪以色列營 17:12-31(渴望挑戰)
C.大衛請求應戰戰功 17:32-54(找出優勢)
D.掃羅查問大衛是誰 17:55~18:5(義結金蘭)
*心理/社會/神學意義:

二、大衛的逃亡(撒母耳記上)
1.掃羅王嫉妒大衛 18:6~19:17
A.心狹量小嫉妒生 18:6-9(萬人迷為王死敵)
B.憂鬱妄想恐慌生 18:10~16(千夫長上主同在)
C.籠絡惡毒詭計生 18:17-30(駙馬爺名受尊重)
D.兒女妻哄大衛逃 19:1-17(侍衛長兼琴手)
2.大衛逃亡不犯罪 24,26
A.大衛在隱巷底不害掃羅 24:1-22(願上主鑑察申冤)
B.大衛在西弗饒掃羅一命 26:1-25(不傷王蒙敵祝福)
*心理/社會/神學意義:

三、榮美王大衛
1.君王大衛(歷代志上14:8-17)-上主僕人,仰空引導
2.敬拜者大衛(撒下7:1-29)及(代上22:1-18)
A.立志建殿受挫 7:1-17
B大衛祈禱頌恩 7:18-29
C.預備材料建殿(代上22:1-18)
3.美歌者大衛(撒下22)
*心理/社會/神學意義:

四、犯罪者大衛
1.犯罪的連鎖反應(撒下11)
A.淫亂 11:2-5
B.遮掩 11:6-13
C.謀殺 11:14-27
2.拿單的諫諍(撒下12)
A.拿單的勇氣與智慧 12:1-15
B.生子夭折 12:16-23
C.生子所羅門 12:24-25
3.認罪文-詩篇51篇
4.統計人口及受懲罰 撒下24
A.人口統計 24:1-9(君王自傳-表示所有權、效率及權力)
B懲罰. 24:10-17(仍然相信v14,承認軟弱而請罪)
*心理/社會/神學意義:

2007年11月13日 星期二

第九課 摩西-以色列民族的統帥、先知及立法者

第九課 摩西
-以色列民族的統帥、先知及立法者


1.希伯來書:11:23-28
2.使徒行傳7:18-44

一、第一個四十年-在埃及王宮中作王子(自自信滿滿的青年)
1.出生與危機 出2:1-4 ; 來11:23
2.宮中的成長 出2:5-10 ; 徒7:20-23
3.認同與棄權 出2:11-15 ; 來11:24-26
*心理/社會/神學意義:

二、第二個四十年-在米甸曠野作牧人(徹底自卑的壯年)
1.結婚生子、寄居 出2:16-25
2.蒙召-荊棘火焰的顯現 出3:1-15
3.應許與命令 出3:16-22
*心理/社會/神學意義:

三、第三個四十年-在曠野作領袖和立法者
1.埃及的十災 出(7-10)-妥協與堅持 (出8:25 , 8:28 ; 10:11 ; 10:24)
2.首次逾越節 出12:1~13:16
3.過紅海 (出14:1-31)-四面楚歌、險入絕境(出14:11)
4.作領袖 出18:1-27(分工與承擔)
5.野心與雄心的掃禮-出32:1-35
*心理/社會/神學意義:

2007年11月9日 星期五

第八課課程大綱

第八課 約瑟一生風雲錄


一、約瑟被賣到埃及37:1-36
1.約瑟的彩衣和夢37:1-11(偏愛)
2.約瑟被下入坑中37:12-24(遭忌)
3.猶大提議賣約瑟37:25-28(出賣)
4.約瑟兄長騙雅各37:29-36(報應)

二、猶大與兒婦他瑪38:1-30

三、約瑟下到監獄下39:1-40:23
1.作波提乏的管家39:1-6(忠心)
2.主母誘惑再誣陷39:7-18(貞潔)
3.約瑟在間裡解夢38:1-30
a.約瑟無辜入監獄39:19-23(危機)
b約瑟在獄中解夢40:1-23(契機)

四、約瑟被舉為宰相41:1-57
1.法老的夢與解釋41:1-36(王夢)
2.約瑟榮升為首相41:37-49(榮升)
3.約瑟家庭與兒女41:50-52(立家)

五、雅各遣子去糴量42:1-46:34
1.雅各眾子下埃及42:1-38(重逢)
a.約瑟初試族兄長42:1-24(雅各眾子見約瑟)(初試)
b.雅各挽留便雅憫42:25-38(雅各眾子回迦南)(哀情)
2.雅各眾子再南下43:1-34
a.雅各子再去糴糧43:1-14(便雅憫下埃及去)(無奈)
b.約瑟為兄弟設宴43:15-34(約瑟初會便雅憫)(親情)
3. 便雅憫被控偷竊44:1-34(計試)
a.約瑟再試驗兄長44:1-17(二試)
b.猶大為么弟擔罪44:18-34(擔罪)
4.約瑟表明己身份45:1-28(表白)
a.約瑟與弟兄相認45:1-15(相認)
b.法老邀雅各家僑居45:16-28(邀請)
5.雅各全家下埃及46:1-34
a.別是巴上帝顯現46:1-4(主顯)
b.雅各家族下埃及46:5-27南遷)
c.父子異鄉再重逢46:28-34(團員)

六、雅各在埃及敘述47:1-50:14
1.約瑟拜見法老47:1-6
2.雅各晉見法老47:7-12
3.約瑟的土地政策47:13-26
4.雅各的臨終遺命47:27-31

七、雅各臨終的敘述48:1-50:14(收養)
1.雅各48:1-22
2.雅各對眾子預言49:1-28(祝福)
a.責備長子流便49:1-4
b.責西緬與利未49:5-7
c.猶大得天獨厚49:8-12
d.西布輪的命運49:13
e.以薩家的懶惰49:14-15
f.但的欺詐49:16-17
g.迦得、亞設和拿弗他利49:18-21
h.祝福約瑟49:22-26
i.便雅憫掠奪成性49:27
3.約瑟臨終的敘述48:1-50:14
4.最後囑咐與收葬49:29-50:14
a.雅各的最後囑咐49:28-33(囑咐)
b.雅各死後的哀□50:1-14(家業)

八、約瑟饒恕眾兄長50:15-21(寬大)
九、約瑟的遺命與死50:22-26(遺命)

2007年11月5日 星期一

基督受難的意義(下)

基督受難的意義(下)


一、典範性的犧牲
基督的十字架是忍耐擔當的激勵與典範。雖然苦難是惡的,因此需要抗拒,不過在實際上,總有一段時間必須接受。那時耶穌的榜樣,就是新約所記要我們效法的,便成了我們的鼓勵。彼得要他的讀者注意這點。他特別針對在尼祿王逼迫時期,遇到苛刻主人的基督徒奴隸。若他們被鞭打了能忍耐,卻是因為做錯了事,就無可誇之處。但若他們是因行善受苦,而能忍耐,在神面前便是可喜悅的。為什麼?因為基督徒蒙召的一部份,便是擔當不應受的苦,因基督也曾為他們受苦,留下了榜樣,讓他們效法。祂雖然沒有罪,卻受到羞辱,可是祂從不報復(彼前2:18-23)。耶穌不僅立下不報復的榜樣,也立下恆久忍耐的風範,這便鼓勵我們,在基督徒的長跑中要堅持到底。我們必須「仰望耶穌」,因為祂「看清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」。所以,「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,你們要思想,免得疲倦灰心」(來12:1-3)
雖然這些榜樣特別與反對和逼迫有關,其應用的範圍卻似乎可以更廣。每一世代的基督徒都從耶穌的苦難(十字架為其顛峰)得到激勵,忍耐擔當不應受的痛苦,不埋怨,不反擊。不錯,有許多苦祂並沒有受過,但是祂的苦難具有強烈的代表性。以玖妮(Joni eareckson)
為例,一九六七年她還是個健美、好運動的十幾歲青年,但在撤撤比克灣(Chesapeake bay)的一次跳水意外事件,使她四肢麻痺。他本著誠實的愛,詳述了自己的經歷,包括他感到痛苦、憤怒、反叛、絕望的時間,以及如何逐漸透過家人、朋友的愛,開始相信神的主權,並且建立了新生活,以嘴作畫,到處演講,顯出神極大的祝福。有一晚,大約她出事三年之後
,她的密友辛蒂(Cindy)坐在她的床旁,向她提到耶穌,說:「恩,她也癱瘓過。」她從未想到過,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痛苦與她幾乎相仿,不能動彈,等於癱瘓。她發現,這個想法帶給她極大的安慰。
二、榮耀聖樂的犧牲
基督的十字架是通往成熟的聖潔之途。我們甚至可以補充說:「當日對基督如此,今日對我們亦然」,雖然這話聽起來似乎不尋常。我們必須思想希伯來書兩節不甚為人注意的經文:

原來(神)……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,使救他們的元帥,因受苦難得以完全,本是合宜的(2:10)

他雖然為兒子,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。祂既得以完全,就為凡順從祂的人,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(5:8-9 ; 參7:28)

這兩節都提到耶穌「得以完全」的過程,並且都將完全化的過程歸功於祂的「苦難」。當然,這不是說祂因犯錯而不完全,因為希伯來書特別強調祂的無罪。這乃是說,祂在達到teleios「成熟」之前,需要進一步的經驗和機會,也就是指,祂「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」。祂從來沒有不順從過。但是祂的苦難成了試煉場,使祂的順從臻於完美。
若苦難是無罪的基督成熟之途,我們有罪之人就更需要它了。雅各論到基督徒,用了「成全」或「成熟」之前,需要進一步的經驗和機會,也就是指,祂「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」。祂從來沒有不順從過。但是祂的苦難成了試煉場,使祂的順從臻於完美。
若苦難是無罪的基督成熟之途,我們有罪之人就更需要它了。雅各論到基督徒,用了「成全」或「成熟」一詞,很值得注意。正如苦難使基督藉順從而成熟,它也使我們藉堅忍而成熟。

我的弟兄們,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,都要以為大喜樂,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煉中
,都要以為大喜樂,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,就生忍耐;但忍耐也當成功,使你們成全完備,毫無缺欠(雅1:2-4 ; 參羅5:3-5)

聖經用了三幅生動的圖畫,來描繪神如何運用苦難,以達成使我們聖潔(換言之,像基督)的目的。這三幅圖分別為:父親管教孩子,冶金之人熬煉金銀,園丁修剪葡萄樹。父子之圖在申命記已經出現,摩西說:「你當心理思想,耶和華你神管教你,好像人管教兒子一樣。」箴言又重拾此喩,強調父親的管教表達他愛孩子;箴言的經節為希伯來書引用,耶穌給老底嘉的信息也曾提及。希伯來書的經文最常。其中教導,父親的管教成為真兒子的記號,使他與私子有別;神管教我們,惟要我們「得益處」,即「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」;管教的當時很痛苦、不愉快,可是後來卻「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」,這不是每個人都可得到的(因為有些人反抗管教),但凡順從之人就可得著,他們是「經練(或譯:訓練)過的」。
第二幅圖描寫神是熬煉金銀者,舊約出現了三次,那裡清楚指出,以色列人熬煉之處是「苦難的爐」;彼得將它應用於基督徒信仰的考驗,形容為「百般的試煉」。在過程中,我們會感到憂愁,可是經過之後,我們的信心(「比金子更顯寶貴」)會顯為真實的,結果便使耶穌基督得榮耀。
第三幅圖是耶穌所講的葡萄樹寓言。枝子能多結果實(顯然是象徵基督徒的品格),關鍵不僅在連於樹身,也在受園丁修剪。修剪是激烈的手腕,看來常很殘酷,整叢樹茂密處都遭砍伐,斷枝殘椏,狀似裸露。但再逢春夏,樹上便會結滿果實。
這三幅圖都描寫一種消極過程:管教孩子,熬煉金屬,修剪葡萄樹。但三者亦都強調其積極的結果-孩子得益,金屬純化,葡萄樹結果。那麼,我們可以毫不猶疑的說,神的用意是使苦難成為「施恩之途」。許多神的兒女都可說出詩人的這番話:「我未受苦以先,走迷了路,現在卻遵守祢的話」(詩一一九67)。因若神的愛是聖潔之愛,那麼,它所關注的,不僅是要一切作為合乎聖潔(如使用基督的十字架),也是要提升聖潔(在神的子民當中)。正如我們所見,苦難可以培養堅忍、純化信心。它也可以蘊欲謙虛,譬如,保羅身上的刺是要免得他「過於自高」。它又能增進領悟的深度,正如何西阿對歌篾的愛不得回報,他便得到啟示,明白神對以色列的愛如何忠實、堅忍。我們也不要忽略,別人因此能得到的好處,如以英雄式的無私之心照顧病人、老者、殘障者,有如自動自發的慷慨解囊,救助非洲撒哈拉沙漠一帶的飢民等。
三、否定自我
第一,我們蒙召要否定自我。耶穌的邀請分明是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祂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」(可8:34)。講這話之前,耶穌剛剛首度明白預言祂的受苦與受死。祂說,這些事「必須」發生在祂身上(31節)。而現在,祂暗示,門徒也有一種「必須」。祂必須承受十字架,而他們必須背負自己的十字架,來跟隨祂。實際上,他們必須「天天」如此。反過來說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隨祂的,就不配作祂的門徒。我們可以說,每個基督徒都是古利奈人西門,也都是巴拉巴。我們像巴拉巴一樣,逃過了十字架,因為基督替我們死。我們像古利奈人西門一樣,背負十字架,因為祂呼召我們來背負,以跟隨祂(可15:21)
羅馬人在所有殖民省分中,都經常公開執行十架酷刑,巴勒斯坦也不例外。每一個被定罪背負十字架至少也要背Patibulum(十架主幹),到行刑地點。蒲魯他克(Plutarch)寫道,「每一定死罪的犯人,都背負著自己的十字架」。所以約翰寫道,耶穌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,到了一個地方,名叫髑髏地」(19:17)。因此,背負我們自己的十字架,跟隨耶蘇,便是「將自己處於赴刑場犯人的地位」。因為我們若背著十字架跟隨耶穌,唯一的目的便是釘十架之地。正如潘霍華(Bonhoeffer)所寫,「基督呼召一個人,是要他來死」。因此,我們的「十字架」不是脾氣暴躁的丈夫,或是吵鬧不休的妻子,而是向自己死的記號。
耶穌發出這呼召時,雖然也可能想到殉道,但從其普及性(「若有人……」看來,應用範圍更廣。耶穌藉這生動的比喻所形容的,必定是否定自己。彼得如何三次否定耶穌,我們也應當同樣否定自己。這兩個動詞是一樣的aparneomai。彼得不承認耶穌,棄絕祂,向祂轉背。否定自己不是拒絕享用一些奢侈品,如:巧克力、蛋糕、雪茄、雞尾酒(雖然可能包括這項);而是真正否定或不承認自己,拒絕自己有隨己意而行的權力。「否定自己……是棄離自我中心的崇拜。」保羅的意思也必相同,他寫道,凡屬基督的人,「是已經把肉體,連肉體的邪情私欲慾,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」(加5:24),這幅圖極其生動:我們拿起錘子、釘子,把墮落的性情釘在十字架上,讓它死,傳統稱之為「攻克己身」(mortification);這是在聖靈的能力之下,保持決心,定意「治死身體的惡行」,以致於因著如此的死,我們得以與神活潑相交。
事實上,保羅在書信中提到三種不同的死和復活,這些都是基督徒經驗的一部份。若我們沒有弄清楚這幾類,便會引起許多混亂。第一種(前面已經談過)是向罪死,然後向神活,這是所有基督徒因著與基督的死與復活聯合,都能體驗的。藉此我們得享由基督的死與復活而來的好處(即赦免與能力)。這在我們歸信或受洗時,便能承襲。
第二種是向自己死,或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或稱為否定自己、釘死自己、攻克己身。結果,我們便能活潑與神相交。這種死不是臨到我們,而是我們需要去「看」或記住,要努力去行的,竭力去將老我治死。不過,這也是靠聖靈的能力。其實,所有信徒也已這麼做了,從一方面看,這是我們起初悔改的主要部分,後來的悔改也是如此,而若沒有它,我們便不能作基督的門徒。可是我們必須保持這種天天背十架的態度。
第三種死與復活,我在第九章中提過,便是在我們身上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(林後4:9-10)。這裡的範疇顯然是我們的身體,指其脆弱、遭逼迫、會腐朽。保羅在這種情境下,既可說:「我是天天死」(林前15:30-31),又可說「我們……終日被殺」(羅8:36)。因為肉體的軟弱是持續不斷的。可是那「復活」,就是耶穌在我們裡面的生命所產生的更新之力、活力,也是持續不斷的(林後4:16)。
總結來說,第一種死是法律上的;藉著與基督向罪之死(擔當其刑罰)的聯合,向罪而死,結果是與祂同復活,得著自由的新生命,就是稱義的罪人所享受的。第二種死是道德上的;是自我之死,就是將舊性情與其邪情私慾治死,隨之而來的復活,導致公義的新生命,能與神交通。第三種死是身體上的;是向安全而死,是「為耶穌被交於死地」相關的復活則是耶穌的能力,在我們的軟弱上顯為完全。對基督門徒的言,法律的死是「向罪一次的死」,可是道德與身體的死則是每一天的-甚至是連續不斷的。
四、肯定自我
可是我們不可忽略聖經中另外一條路,在耶穌明言呼召我們否定自我之時,祂亦隱隱呼召我們要肯定自我(這與自愛並不相同)。凡讀過四福音的人,絕不會認為耶穌本人對人類存消極態度,也不致以為祂會鼓勵人持此看法。情形恰好相反。
首先,讓我們思想祂關人的教導。不錯,他曾提到由人心發出的罪惡醜行(可7:21-23),但祂也提到人在神眼中的「價值」祂說,人比鳥獸「貴重得多」。這樣的價值判斷,基準何在?必定是創造的教義。耶穌承襲舊約所言,人類是神創造活動的乖免,他。遙遙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。我們所具備的神聖形象,便是我們的價值所在。
第二、耶穌對人的態度。祂不輕看任何人,也不否認任何人。相反的,祂獨樹一格,尊重那些世人所鄙視的,接受那些世人所拒絕的。祂在公眾場合與婦人有禮地談話,祂歡迎小孩來到祂面前,祂向撒瑪利亞人和外邦人說希望之言,祂讓痲瘋病人接近祂,讓一位妓女膏祂,並親吻祂的腳。祂與遭社會趕逐者為友,又服事飢餓、貧困的人。在這種多樣化的事奉中,祂向人類的同情和敬意發出了光輝。祂承認他們的價值,關愛他們,因著祂的愛,他們身價倍增。
第三,我們特別要思想耶穌為人類而死的使命。祂曾說,祂來是要服事人,不是受人服事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耶穌定義為人受苦、受死,沒有一事比這更清楚顯示祂對人的看中。祂是好牧人,來到曠野,冒著千辛萬苦,為要尋找、拯救那迷失的一隻小羊。事實上,祂更是為羊捨了性命。惟有注目十字架,我們才能真正明白人類的價值。正如湯樸威廉所寫:「我的價值是我在神面前的價值;而其價極昂,因為基督為我而死」。
到此我們已經看見,基督的十字架既證明了人的價值,它也是一幅圖畫,指示人如何將自我拒絕或釘死。這似乎矛盾的聖經難題,應當怎麼解決呢?我們如何才能同時既看重自己,又否定自己?
這問題之產生,是因為我們還沒有將「自我」下定義,就討論了對自己的兩種態度。我們的「自我」不是一個單一的整體,不是全然好就是全然壞,以致不是全有價值就是全需否定。相反的,我們的「自我」是一個綜合體,有好有壞,有光榮也有羞辱,故此,我們對自己必須以巧妙的態度來應付。
我們的現狀(自我),一部份是創造的結果(有神的形象),一部份是墮落的結果(形象遭破壞)。我們要否定、棄絕、釘死的,是墮落的自我
,即我們裡面一切與耶穌不配的事(因此祂命令道:「就當捨己」,並且「跟從我」)。我們要肯定、尊重的,是受造的自我,就是我們裡面一切與耶穌基督相稱的事(因此祂說,若我們因否定自己而喪失自己,必會找到自己)。真正的否定自我(將我們虛假、墮落的自我否定),不是自我毀滅之途,而是自我發現之途。
因此,我們必須肯定從受造而來的一切;理性、道德責任感、性別(男性或女性)、家庭生活、對藝術的鑑賞與創作、對大地出產的管理、對愛與團體的渴求、對神超越與莊嚴的感受,以及從內心所發俯伏敬拜祂的衝動。這一切(還有更多),都是我們受造人性的一部份。不錯,罪將其污染、扭曲了,可是基督來便是要贖回一切,不是要摧毀。所以我們要存感恩的心來肯定它們。
然而,一切從墮落而來的,我們都要拒絕,如:我們的非理性、道德頹廢、性別混淆、缺乏節制的性交、破壞家庭的自私、喜好醜怪、懶惰而拒絕發揮恩賜、污染、破壞環境、阻撓團體建設的反社會行徑、驕傲自主、敬拜偶像而不拜又真又活的神。這一切(還有更多)都是我們墮落人性的一部份。基督來不來是要救贖這些,而是要將它毀滅。所以我們必須竭力否定、拒絕它們。
以上我有意簡化了我們受造性與墮落性之間的對比。這幅畫面需要修訂,也就是要從兩方面來充實。這兩種充實,都是因基督介入人類,帶來了救贖。基督徒不再只視自己為「創造但墮落的人」,而為「創造、墮落、卻蒙救贖的人。」這一新增的因素給我們更多可肯定的,以及更多可否定的。
首先,我們有更多可以肯定。因為我們不僅是按神的形象而造的,而且又在其中重造。新約以各種圖示說明神在我們裡面的恩典之工,如「重生」、「復活」、「救贖」等,其實根本而言,就是一種再造之工。我們的新我如今「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,和聖潔」,而且「在知識上漸漸更新,正如造他主的形象」。事實上,每一個在基督裡的人都是「新造的人」。意即,我們的心思、性格、關係都被更新了。我們是神的兒女、基督的門徒、聖靈的殿。我們屬於神家中的新團體。聖靈以祂的果子和恩賜充實我們。而我們也是神的嗣子,充滿盼望地展望有一日將彰顯的榮耀。成為基督徒是一種革新的經驗;我們得到改變之後
,對自我的觀感也有了改變。現在我們有太多可肯定的,不是自誇,乃是帶著感恩。

2007年11月2日 星期五

基督受難的意義

基督受難的意義


世界其他各宗教的體制基本上都是主張「你自己去作」。唯有基督教的救恩是白白賜給人的,不是因為人配得,乃是因神不能測度的愛,基層的十字架是全人類歷史的中心。獨有耶穌是為人捨命而生(來2:14)。祂的死使祂配得所有受造之物的敬拜(啟5:9,12,13)。感謝上帝,在這個罪惡的世界中間、罪人的世界中間,賜下了一位無罪的救主,這是基督教與所有宗教最大不同的地方!我們不是傳一個教主,也不是從人間,以人為本,在那裡對真理探索;乃是以上帝為本,接受祂所賜無罪的救主,成為我們一個新的源頭,祂是救主,而不是教主。
基督是一個完全人,因此祂的思想,言語,行為豪無罪惡。祂能用以下的問題向仇敵挑戰:「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?」(參約8:46),使到祂的仇敵啞口無言。祂完全順服父神,祂對門徒說:「我的食物,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」(約4:34)
我們的主生活得那麼完全,理由有三:
1.這使祂有資格成為贖罪祭。舊約一切獻祭的條例規定祭性必須純全無疵。
2.表明祂對神完全的順服,正好與亞當的背逆成了強烈的對比。聖經再三強調這個對比(羅5:19 ; 來10:6,7)。
3.這使基督成為祂子民合格的中保和大祭司(來2:11-18)。
我們的主是「一位負有使命的偉人」,祂的人格和祂的工作同樣卓越。當緊要關頭時,
他常說:「我的時候還沒以到」(約2:4;參7:6)。到最後十字架的苦難迫近眉睫時,祂說
「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到了」(約12:23),再過些時,他預料到十字架的可怖情景,就說:「
現在我心裡憂愁,我要說什麼才好呢?父阿,求你救我脫離這時候,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
的(約12:27)。祂來到這世上的原因,正如祂所說的,是「尋找拯救失喪的人」(路19:10)
,和「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」(可10:45)。因此,基督的死對於我們明瞭基督教是何等重要。
在這個有罪的世界中間,如何把這位無罪的教主宣揚出來,這就是福音。這位無罪的
救主進入罪的世界中間,為代替我們也受了罪的試探,擔當了罪的痛苦,受了罪的刑罰,結果在上帝的震怒之下,更為我們領受了罪的審判;以後,更得勝了罪所帶來的結果,就是死的權柄,從死裡復活,這就是福音,也是我們宣道的中心點。我們要以堅強的信念,歷久不變的心態把這些東西勇敢的傳揚出去,因為世界的盼望就在這裡。
基督的死也是基督教「無與倫比」的另一面。從祂的死我們看見上帝替人作了人不能為自己作的。上帝預備一個方法,藉著這個方法使有罪和敗壞的人能得赦免,潔淨,並且得和祂的創造者有生命和親密的關係-不在乎人必須作什麼,乃在乎神在祂自己的兒子裡所成就的。
我們實在無法想像,耶穌基督-一個叫死人復活的人,自己卻願意死。祂的光,是暫時六大力量的得勝:
第一、政治力量的得勝
第二、軍隊力量的得勝
第三、宗教力量的得勝
第四、法律力量的得勝
第五、自然權勢的得勝
第六、群眾力量的得勝
基督就在這六大權勢之下,好像暫時施勢,而被死亡吞滅一樣。所以。在政治家的判斷之下,彼拉多定了他的死;在軍事護衛之下,祂被關在墳墓裡;在宗教外衣裡面的毒計,和律法師的控告之下,祂上了法庭;在法律的不公正之下,祂被判死罪;在自然力之下,祂好像死了、埋葬了,大石頭也堵住了祂的墳物;在群眾大聲呼喊之下,強權更遮蓋了真理,也遮蓋了整個世界,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子架上。
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,世界的政治是何等的敗壞、淫亂,羅馬的法律亦是何等的邪蕩不公,因此,即使這個猶太人的宗教,已經有上帝的啟示和舊約作他們整個宗教思想的藍本,但是他們整個思想都已經敗壞到耶穌基督不得不說出:「你們的父不是亞當,是魔鬼。」這樣的話了。
耶穌基督在猶太人辯論的中間,雖然他們自認為他們只有一位父,他們的父是上帝,是亞伯拉汗!耶穌基督卻不以為然,而以為他們的父實在是撒旦,是一切說謊之人的父。因為如果你們的父是上帝,是亞伯拉罕的話,為什麼你們不到我這裡來,讓我將真理告訴你們,而卻想殺我呢?可見,一個沒有基督的靈重生的宗教和文化,甚至已經領受了神啟示的文化,都同樣的有可能把人帶到一個以鬼為父的地步。
一、按上帝的旨意而死
基督的死到底是哪一種死?這裡面到底包含怎樣的意義?在我們整個宇宙中間、信仰中間、宣揚中間的意義又是如何?因為死與復活,是我們整個福音的中心。
所有的死都是罪的工價
,只有基督的死是神的旨意。神的旨意不要人死,而是要給人永生。而真正在神旨意裡的死只有一個,就是基督的死,所以加拉太書第一章第四節告訴我們:「基督照我們父神的旨意為我們的罪捨己。」基督照著神的的旨意為我們死,所以基督的死是神的旨意;人的死則是罪的工價,這是很嚴格的說法。
耶穌基督在神的旨意裡一定要死嗎?答案是肯定的。在神的旨意裡,耶穌基督一定要到歷史上批戴肉身,神定義讓祂被殺死,藉著祂的死來吞滅死的權柄,使死亡永遠不能再作主,這是神永遠的旨意。感謝神,只有在基督的一死裡,解決了萬死,也解決了萬人對死的懼怕
,是基督在一次的死亡裡面,擔當了所有眾人在死亡中間所應當受的審判。
二、耶穌基督死亡的意義
於是我們藉十字架而得救,而十字架的宣講;是我們得救贖的屬人工具。當我們被這樣拯救之後,我們應當開始用清楚及邏輯的思想來想一想這種拯救是怎樣發生的,來建立一種理論,使我們的經驗成為有意義,且使我們對上帝的意旨及其實行方法得到一些認識。否則我們便把我們人格的一部份,心智及理性的部分,摒除於我們的宗教之外,且違背「盡心,盡性,盡意,盡力愛主你的上帝」的誡命。
(一)替代性的犧牲(The Sacrifice Substituteion)。為什麼?因為如果祂沒有死,我們就沒有辦法脫離我們罪人受詛咒的地位,而祂卻是站在我們受詛咒的地位上代替了我們。
新約聖經很清楚的告訴我們「無罪的要替我們成為有罪」(林後5:21)「義的要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人受害」(彼前3:18)「基督為我們擔當了罪的審判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」(彼前2:24)這些經文都很清楚的告訴我們,無論是保羅的神學、彼得的神學、或是希伯來書作者的神學,都沒有脫離這個重要的思想。
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犧牲。祂代替了我、為我死、站在我的地位受審判;其實本來應該是我受審判、我受憤怒,但是基督卻擔當了我的罪,代替了我死,使我可以不必受審判-就在我這個罪人的身份上。
若我們清楚瞭解這句話的含意,就應該看到,應當是我們被掛在十字架上,且應當是我們的羞辱被掛在上面;但是,祂卻代替了我,站在我的地位上,且奉獻了自己的生命。若我們以這樣的精神同心情來終身紀念主、領受聖餐,那麼,每逢我們看到餅、看到杯、看到十字架時,我們就會想到;祂曾經為我死了,現在,我要為祂而活。如果祂曾經為我死了,今天,我不能再為自己活,而只能為那替我死而復活的主活,這樣的想法,也成了今日我們奉獻的基礎。
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犧牲,代替了我,也為了我,縱使全世界只有我一個人,耶穌也樂意來到世界上,為我而死;不是因為祂欠我債,是因為我需要祂。上帝的旨意就是這樣奇妙,祂的愛也是這樣的高深,因為祂如此代替性的犧牲,把我們帶回了祂的懷抱。
祂的代贖使我們要面對一個生死的抉擇。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「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」(羅6:23)。有人故意避免把世人劃分為得救和失喪兩類。這種規避或者是由於他們不願意判斷人,也可能因為他們起初盼望所有人都得救。
不錯,只有主知道誰是屬於祂的,而我們的判斷都是根據人外表的言行,很可能會有錯誤。然而聖經正確無誤的宣布:「信子的人有永生,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」(約3:36)。人陷在罪中,基督為他們的罪而死,那麼,一個人若不是因信在基督裡
,就是因不信仍在罪裡。沒有中間路線的,一個人不是生就是死,不是住在光明中就是住在黑暗裡,不是得救就是滅亡。
(二)挽回性的犧牲(The sacrifice of propitiateion)新約也稱耶穌的死為挽回祭:「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,因為祂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」(羅3:25)。挽回祭本身含有「藉著禮物除去忿怒」的意思,是關於個人方面的。例如,一位年輕人送一束玫瑰花給祂的女朋友,來挽回她的怒氣。在這個情況下,因著基督完全的犧牲,為我們捨命,滿足了神律法中公益和聖潔的要求,就挽回神的怒氣。
我們必須明白,祂不是先與我們和好,然後才愛我們,神卻是因為愛我們,祂才與我們和好,並預備這個挽回的方法,這是很重要的。
耶穌基督所受的洗、所領的杯、所領受的憤怒同審判,乃是挽回了上帝的憤怒,也挽回了我們應當滅亡的地位。當人們正面向著永遠的審判,永遠的定罪以及永遠的刑罰裡面去的時候,這一條道路有誰截止?在上帝的憤怒傾倒下來之前,又有誰能攔阻?誰能挽回?沒有一個人能,只有耶穌基督。
我們要定睛仰望那能拯救我們脫離將來憤怒的基督,聖經說:「唯有耶穌基督能拯救我們脫離將來的憤怒」(林前1:10),而將來的憤怒到底是誰的憤怒呢?就是羔羊的大憤怒。上帝的憤怒透過羔羊彰顯出來,那些不信的人,到時都要大聲呼喊說:「地上的君王、臣宰、將軍、富戶、壯士,和一切為奴的、自主的,都藏在山洞和巖石穴裡,向山和巖石說:倒在我們身上吧!把我們藏起來,躲避坐寶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。」(啟6:15-17)
當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,那時人們不能再談救恩,也不能再談上帝的拯救、上帝的慈愛,而是要談上帝的公義和神的審判,這樣的公義和審判,將臨到那些不肯接受的人。
耶穌基督挽回了神的憤怒,截止了我們面像永遠審判、以及永遠定罪的那條道路,使我們今天可以存留下來,可以回到神的面前。藉著這樣的挽回祭神收回了祂的怒氣;保守並停止了我們的腳步;也把祂的救贖臨到我們的身上。
十字架是一個愛的真空的地方,因為當祂在十字架上時愛已彰顯完了,而我們的罪在祂身上。當人的愛臨到祂的時候,人的罪也衝了出來;因此,沒有人有辦法好好的愛祂,祂也不能接受,所以祂說:不要為我哭,要為你們同你們的兒女哭。
基督在十字架上不能接受人的愛,也不能接受神的愛-因為祂是愛的真空,因此祂在十字架上也就成了愛的源頭,這是矛盾的反和律。就這樣,神的憤怒被祂挽回;就這樣,我們的腳步停止了;就這樣,我們也回到了神的面前。
(三)買贖性的犧牲(retribution sacrifice)把我們從罪的權柄、從死的權柄,作奴僕的可怕的環境中間買贖回來,使我們從撒旦權下歸向上帝,從黑暗歸向光明,成為祂愛子國度裡面蒙愛的一份子,與他同蒙應許、同歸一體、同為後嗣。
今日,我們被暫時交在魔鬼的統治之下,但是,我們並沒有欠魔鬼的債,而是欠上帝的債。基督把債負給神,對神公義的要求完全滿足了,也把我們從撒旦的手中搶奪了回來,擄掠了被擄的,把我們這些被擄去的,擄掠了回來使我們歸向神,這是祂代替我們,把我們欠神的榮耀,欠神的債還清楚。
買贖性的犧牲,正像聖經告訴我們的:「使我們脫離罪惡」(啟1:5),「從各族各方、各民各國買了人來,叫他們歸於上帝。」(啟5:9)以及:「你們是重價買來的;所以要在你們的身上榮耀神。」(林前6:20),「你們得贖,……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;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。」(彼前1:18-19)中文的這個「血」字加了「寶」字之後,變成了寶血,是不是為了加重語氣?聖經裡面講寶血,只有一次,就是彼得講的:the precious blood of jesus Christ。
我們把寶血加上一個「寶」字,無形中也把我們真正的信仰表達的更清楚了,因為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;乃是憑著基督那無暇無疵、無玷污的羔羊的寶血,才把我們買贖回來的。買贖性的犧牲,使我們今天成為屬於主的人。
(四)復和性的犧牲(the sacrifice of reconcileiation)。藉著基督的死,我們不但不再做上帝的仇敵,而且可以與神和好,挽回了上帝的憤怒,上帝的審判也被擔當了。因為基督接受了罪的詛咒,律法的詛咒在基督的身上,因此,我們得以被稱義,成了一個被宣稱為無罪的人。
稱義這個字的原文,是希臘人在律法裡面用的名詞,也是當法院法庭裡宣告無罪時,在他們審判詞裡面所用的。稱義就是算你是沒有罪的意思;因著稱義,我們可以與神和好。我們這些與神作仇敵的人,藉著耶穌基督的死,可以回到神的面前;藉著耶穌基督的血,我們的罪也得以赦免;藉著耶穌基督的復活,我們更得以領受上帝在基督裡面所給我們的義。
新約說到神聖潔和愛的屬性,在基督的十字架裡一同「結合」,因此「好在今時顯明他(神)的義,……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」(羅3:26)。在神赦免罪的事上,或者,我們引用保羅「大膽」的話……使「有罪的得以稱義」,神必定作得與祂的整個品格相和諧。在祂和罪的關係上,祂必須顯出祂是什麼樣子-就是邪惡不能與祂同居,因為祂不能容忍任何形式的罪。神在使人得到赦免的過程中,必須使人知道祂極其恨惡罪惡,祂就不會比祂在基督代贖這件事上更仁慈-祂也不會是上帝了。
另外有人說,上帝容許基督為我們的罪死
,好像一個無辜的人為一群罪人而死,這種想法真是太不公平了。甚至有人稱上帝這樣做是不道德的。然而,假若基督是被迫如此做的話,以上的說法是無可厚非的。我們剛才已經看過,十字架的榮耀就是基督自己心甘情願來到世間。「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,反倒虛己,存心順服,以致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(腓2:6-8)。韓曼德(Hammond)評論:「這位受苦者必定有雙重的關係,一方面是祂和神的關係,另一方面是祂和人的關係。」
藉著耶穌基督的死,讓我們看到四方面的意義:代替性的犧牲、挽回性的犧牲、買贖性的犧牲,以及復和性的犧牲。在這四方面的犧牲裡面,它已經替我們成就了所有宗教、哲學、教育、政治、科學以及所有人的文化所沒有辦法達到的事。
(五)醫治性的犧牲-彰顯上帝的愛
經文:羅5:8 ; 約壹3:16 ; 彼前2:24
基督的代贖也顯明神的愛,我們是生活在一個很敏銳知道人的疼痛,災害和傷心的世界裡。沒有一個人會對一位與人疏遠和漠視人需要的上帝發生興趣,甚至也沒有一個人對一位從遠處拯救罪人的上帝產生好感。基督的十字架確實證明了「上帝是愛」。人們在相信一個人的愛心說話之前,會先看他有沒有愛心的行動。我們對神的愛也沒有例外。約翰說:「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」(約壹3:16)
上帝為我們的拯救而採取的主動的活動。「上帝在基督裡,叫世人與自己和好」(歌林多後書五章十九節)。「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」(羅馬人書五章八節)。「上帝愛世人,甚字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」(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)。上帝自己發動道成人身的全部過程-基督的降生,受死及復活-唯一的目的是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惡。這就是上帝之恩,就是祂在要拯救我們的最高願望及努力之下,向我們白白施給而非我們所應得的愛。
(六)典範性的犧牲-效法基督的死
經文:彼前2:20-21 ; 約12:32
基督的死,給我們一個高貴的模範,祂令我們感動的是祂為信仰及真理而死,基督的死是一個人不惜任何代價也要堅守真理和公義的感人榜樣,成為我們在修身立德方面,以基督做最美、最完全的榜樣,且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罪,同時使我們與上帝恢復正當的關係。如果我們接受上帝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所對我們表示的愛,我們便可獲得罪的赦免,和上帝有正當的關係,我們是上帝的兒女而祂是我們的父親。
上帝過去及現在都常常準備寬赦我們一切罪惡。然而我們卻冥頑不化、諸多強辯、自我中心,怙惡不悛,因此基督受死為要贏取我們回向上帝。祂給我們以愛的最高度的可能證明,為要激發起我們冷酷的心去愛,去信。當然,基督的榜樣對我們的德行有很大影響。「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。」(約12:32)以及「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,能忍耐,有什麼可誇的呢﹖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,能忍耐,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。你們蒙召原是為此;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,給你們留下榜樣,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。」(彼前2:20-21)
(七)榮耀凱旋性的犧牲-反抗罪惡權勢的鬥士
這個配稱為在任何對救贖問題的處理中站在最高地位的理論-當然不是唯一真理-必然是被廣泛地承認為對基督的工作的「古典」理論之一。它的要點是基督以全人類的鬥士及代表的身份,在十字架上及復活中,戰敗一切與人類作戰的惡勢力。它基本上根據如下面索引的一段保羅這一類的經文,「你們從前在過犯,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……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……既將一切執政掌權者擄來,明顯給眾人看,就仗著十字架誇勝」(歌羅西書2:13-15);與及從全部新約都斷言基督已一次戰勝了魔鬼,而且得勝有餘了。而在祂降臨以前,用可怕的束縛協持人類的「此世及黑暗之君」已經完全失敗了。
人因墮落而失去永生的可能性。道成肉身的目的是想把它還給人。基督因他主動的愛而成為像我們一樣,想因此可使我們成為祂自己一樣。因此他重經亞當所經歷的一切,而有完全相反的結果;在祂的出生,受試,行異蹟,受死,降至陰間,及復活中,祂對魔鬼及它的一切使者,打過一連串的鎚擊和反抗,而用升天的最後一擊將它消滅。祂為我們而做這一切事情,而使我們分享祂的勝利。基督曾擊敗我們一切敵人,而我們在祂之中成為勝利者。
死是罪的懲罰,而人因此而死,他需要一種新生活原則,來勝過在人之中的死及腐化的原則。因此上帝之道成肉身作為人類的代表,而用祂的人身克勝死及一切惡勢力。「祂成為人,為使我們可成為神……而祂忍受人手所加於祂的暴行,為使我們可承受永生」。
基督的真正及特有的任務,是和律法、全世界的罪惡及死亡鬥爭,因此祂必須忍受及參與所有這些事情,且在祂自己身上忍受它們,因而克服及消滅它們,且用這種手段,把信者從一切惡中解放出來。」基督曾和那個想壓制人類生命的「暴君」戰鬥,且絕對地把它最後擊敗。這場聖戰的結果是必勝無疑,雖然戰事可能繼續至此後許多年代,但決定性的戰役已經在十字架上及復活中打過且獲勝。它又或如路德在他所作的著名聖詩中所說的情形。


「我若但憑自己力量, .自知斷難相抗,
幸有神人踴躍先登, 率領著我往前方。」(普天頌讚三三三首)